“挖人”挖出超3.8亿元天价赔偿:创世纪子公司被判商业秘密“恶意侵权”,销毁所有涉密资料,还需全员签“不侵权”承诺书

2026-04-02 18:29:56 作者:尹晴波

挖来一名员工,赔掉3.82亿元。

一场因“挖人”引发的商业秘密侵权“大战”,终于在2025年底落下帷幕,留给创世纪(300083.SZ,股价7.61元,市值126.70亿元)及其9万余户股东的,是3.82亿元赔偿。

6年多前,同行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雕)一纸诉状,指控其前产品经理田某某离职时带走了数以万计的图纸和技术秘密。田某某随后入职创世纪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后者则利用这些技术迅速推出竞品,抢占市场。

这场官司一审判决被告赔偿1280万元(含合理开支),双方均选择上诉。202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深圳创世纪侵害技术秘密“恶意明显,情节严重”,将赔偿金额拉升至3.82亿元——是此前的30倍。

3月31日晚间,创世纪发布2025年年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20亿元,同比增长15.53%;但归母净利润仅为1.43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9.63%。上述判决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了约3.06亿元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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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起天价赔偿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创世纪在公告中透露,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深圳创世纪曾与北京精雕协商判决履行方案,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深圳创世纪被列为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3月19日发布的最新进展,申请执行人北京精雕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深圳创世纪持有的两家重要子公司——宜宾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和浙江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本次诉讼事项被冻结。

关于二审结果、后续赔偿金支付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3月31日、4月1日多次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创世纪,均未获得有效回复。北京精雕方面则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

需要说明的是,这场诉讼的代价远不止于金钱。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深圳创世纪将所有载有涉案技术秘密的图纸及技术文档全部销毁,并以内部通知的方式,将判决内容告知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要求上述人员签署保守商业秘密及不侵权承诺书。

更值得警醒的是,法院明确,停止侵害的时间应当持续至涉案技术秘密为公众知悉时止。

创世纪主业并不差:营收高增长,海外收入同比增近九成

实际上,即使没有前述涉案技术秘密的加持,创世纪的业绩也不差,其核心业务在2025年依然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

作为国内数控机床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创世纪在3C(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行业拥有深厚的市场基础和品牌影响力。2025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迎来复苏周期,AI技术的兴起更是激发了新一轮的换机潮。

受益于此,创世纪核心产品——主要用于3C产品结构件加工的钻铣加工中心(钻攻机)需求旺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85亿元,同比增长13.45%。公司高层在与投资者交流时曾表示,除了AI(人工智能)创新,钛合金、折叠屏等新材料、新形态在手机上的应用,也对加工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司钻攻机产品带来明确的增量市场需求。

如果说3C业务是创世纪的“压舱石”,那么海外业务则成为2025年最耀眼的“增长极”。年报显示,公司境外业务实现收入3.91亿元,同比增速高达88.26%。这一突破性进展,得益于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加速推进。